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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案/未能獲得金管會同意 經濟部宣布博智併南山破局 [E] [X]
[ 2010/8/31 下午 08:04:21 ]

 

南山案/未能獲得金管會同意 經濟部

宣布博智併南山破局

更新日期:2010/08/31 14:59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攸關400萬保戶、近4萬名員工權益,拖了將近1年的博智中策集團入主南山人壽案,在今(31)日進行跨部會審查後,經濟部次長、同時也是投資審議委員會主委黃重球宣布,由於未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即金管會)的許可或同意,經出席委員討論後,未獲得通過。

美國國際集團AIG去(98)年10月宣布,將台灣南山人壽賣給港資博智中策集團,但因博智的部分股東具有中資色彩,加上南山員工保障以及保戶權益問題等,因而遭到各界的強烈質疑。

經濟部在今年初收到博智併購南山的申請案後,以及進入金管會、勞委會、中央銀行、陸委會等9個單位組成的跨部會審核階段時,各主管單位都不斷要求博智及南山儘快補件,一直到8月4日提出最後補正資料後,投審會8月5日再轉送各審查機關,經彙總各機關最終審查意見後,今日召開委員會議進行審議。

投審會說明表示,美商AMERICAN GENERAL LIFE INSURANCE COMPANY OF DELAWARE及美商德拉瓦美國人壽保險公司均屬美國AIG集團之全資子公司,原經核准投資南山人壽保險公司經營人身保險事業,持有97.57%股權。美國AIG集團為改善財務結構,宣布出售南山人壽後,香港商中策集團及英屬蓋曼群島商博智控股公司透過境外多層次投資架構以8:2資金比例,合資成立英屬蓋曼群島商Primus Nan-Shan Holding Company Ltd.及全資控股公司英商PRIMUS NAN-SHAN HOLDING (UK) COMPANY LIMITED,於去年10月13日與美國AIG集團簽訂股份買賣契約,合約金額計21.5億美元

投審會在99年1月12日正式受理申請,函請國家安全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中央銀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財政部等相關機關進行審查。

投審會也說明審查原則包括:1.是否符合現行法令規範、2.投資人(含股東及受益人)背景資訊、3.投資架構財務面健全度、4.經營團隊及股東專業經營能力之適格性、5.企業之永續發展、6.保戶權益之保障、7.對金融市場之影響、8.對公眾利益之影響等事項。

由於博智控股與中策集團的背景,是否涉及陸資,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經投審會書面審查並送請國安單位及駐外單位進行海外查核結果,不適用「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仍應依外國人投資之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第2項規定:「投資人申請投資於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而限制投資之事業,應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或同意。」由於人身保險業屬「僑外投資負面表列-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但因未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金管會之許可或同意,經出席委員討論後,未獲得通過。

經濟部也指出,南山人壽目前約有400萬保戶、3萬7000名業務員,總資產約新台幣1.73兆元,約占台灣壽險業15.32%,淨值新台幣1403億元,占台灣壽險業1/3以上,屬歷史悠久,具相當規模的保險公司,其經營之良窳,對國人及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影響甚鉅,這項股權移轉案雖未獲得通過,但政府對南山人壽保戶及員工的權益,仍將依法給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