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12日電)南投縣草屯鎮文教區內公有地一處約3、40年歷史的簡陋私娼寮,草屯鎮公所今天拆除,僅通融其中1戶在農曆7月後主動搬遷,「草屯私娼寮」將走進歷史。
草屯鎮公所表示,位於草屯鎮大成街、草屯國小附近的私娼寮,在民國50年前,原是退役老榮民轉任公所清潔隊員的宿舍,後來陸續有人在區內增建,加上部分老榮民將房舍轉租他人,演變成棘手的長期占用問題。
鎮公所說,這批以磚木造或鐵皮搭建的簡陋房子,最多時有10餘間,期間有少數幾戶暗自做起私娼生意,至今估計已有3、40年歷史,「草屯私娼寮」因而成了代名詞。
由於位處文教區內,鎮公所民國70年在旁邊興建鎮立圖書館後,圖書館與私娼寮為鄰的現象,一度引發部分鎮民的批評,要求設法拆除,還給圖書館單純環境。
不過,這些房舍都是在草屯鎮實施都市計畫法前所蓋,無法強制拆除,問題因而延宕未決。九二一大地震時,圖書館與部分私有房舍毀損,鎮公所順勢拆除約一半占住房舍,並遷建圖書館,但仍有7戶住戶。
這塊公有地最近已撥用給國立台灣工藝發展研究中心規劃興建「台灣樂齡工藝館」,鎮公所自年初積極與7戶住戶協調,終於達成搬遷共識,公所依規將發給搬遷補償費。
鎮公所工務課表示,7戶占住房舍中,傳聞有2、3戶從事私娼生意,除其中1戶人家因「公媽位」問題,暫時通融至農曆7月後拆除,其餘6戶均已在今天順利拆掉。
工務課人員說,屆時住戶如未主動搬遷,公所將於10月8日強制拆除。公所有信心讓鎮民口中的「草屯私娼寮」完全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