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假檢警詐騙集團又出新招。高雄縣一名女子遭詐騙,騙徒一改以前要被害人面交現金或匯款模式,而是要她將存款集中在名下兩個帳戶,再騙稱要監管帳戶的存摺及印章,導致被害者四十天內遭盜領一百二十九次,共計一千二百萬元。
刑事警察局表示,在警方不斷宣導不要聽信詐騙集團要求匯款或面交現金後,騙徒改變手法,改稱只要監管存摺及印章,查清楚後會歸還,使得被害人大意交出存摺與印章後,騙徒再趁機盜領存款。
高雄縣一名四十餘歲女子,五月間接到佯稱高雄縣社會局人員的電話,對方表示她遭冒名申請清寒補助,還留下高縣社會局電話供查詢。詐騙集團隨後又冒充警察,指其資料可能外洩,並留下地檢署電話。
騙徒再假冒檢察官,騙稱女子涉及洗錢案,要她將名下存款集中在兩個銀行帳戶中,面交存摺、印章、金融卡及密碼監管,並要求她將交出的兩個帳戶與法院指定的帳戶設定約定轉帳功能。
詐騙集團將存摺等資料騙到手後,開始用金融卡、臨櫃、約定轉帳等方式,四十天內盜領一百二十九次,騙走一千二百萬元。
警方再次提醒民眾,檢警偵辦案件絕不會要求監管帳戶或存款,有任何疑慮先撥一六五反詐騙電話查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