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做好把關 不許濫設 [E] [X] | [
2010/7/16 下午 01:36:05 ] |
|
社會處:做好把關 不許濫設 更新日期:
2010/07/16 04:11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農村再生條例三讀通過後,是否會引發社區發展協會申請設立風潮?縣府社會處認為,從社區劃定至申請設立協會,至少須經過3道程序,縣府絕對會做好把關工作,絕不允許社區發展協會浮濫設立。 據統計,縣內261個村里,目前核准設立的社區發展協會有260個,長期以來,縣府經費短絀,協會也比照人民團體法規定,同1協會1年只能補助1次,且以2萬元為限;如今「農村再生條例」三讀通過,且以立案社區發展協會為提案單位,等於提供協會另一個開闢財源及爭取建設的管道,也是縣府擔憂民眾會積極爭取設立協會的主因。 不過,縣府社會處強調,協會要設立並不容易,首先公所須先進行社區劃定,假使因劃定作業影響原先立案協會的權益,則須經協會召開會員大會、且獲3分之2會員同意才能呈報縣府,縣府絕對會依實際需要作為是否核定的依據。 社會處社會行政科長王榮義舉例,總不能為了獲得水保單位農村再生計畫經費補助,同一條街左右或前後兩頭就劃定多個社區,豈非不合常理?更何況,除了水保單位之外,中央還有多個單位可以爭取經費,值得社區民眾好好思考。 |